國家能源局約談國家電網:全力開展安全監管防治事故多發-上海上繼科技有限公司
發表時間:2020-06-16 06:52 瀏覽次數:832 〖返回〗平安是電力永不褪色的旗幟,是電力員工永不休憩的追求。經濟復興、電力為先,電力工作,平安為先,提到平安的的意義,平安事故的經驗,每個電力工人都有著一種復雜、可惜的心情。
據國家能源局官網9日消息,6月1日,國家能源局依據《電力安全監管約談辦法》(國能發安全〔2018〕79號)等有關規定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開展了安全監管約談。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國家能源局強調,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嚴峻復雜的形勢,按照“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原則,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反思,深挖事故根源,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防止事故多發頻發,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家能源局強調,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要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文件要求,落實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安全生產責任,堅持安全發展,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完善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的長效機制;
國家能源局要求,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要要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和各類工程特點,認真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堅決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對于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停工整頓;要強化對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的評價與考核,堅決清理安全責任不落實的企業;要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作用。
國家能源局總經濟師郭智出席約談會并講話。國家能源局安全司負責同志,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安全總監及安質部、基建部負責同志參加了約談。
一般而言,電力事故有三類: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制的或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具有突發性;二是線路、設備、器材的先天不足,具有隱蔽性;三是人禍,人違法、違規、違章,具有盲目性,人禍又是電力事故中發生最為頻繁的一部分。人禍又可以分為三種表現方式:一是對規章制度明知故犯的,抱有僥幸心理的習慣性違章較多;第二就是對規章似懂非懂,只知其一去卻不知其二,恰好又在工作中出現關鍵事故;三是,對規章根本就不懂,稀里糊涂,等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總結來說:安全基礎不牢靠,安全意識淡薄,技術素質不高,安全防護能力薄弱,存在僥幸心理習慣性違章操作,都是發生電力事故的病灶。
俗話說:“善游者溺,善騎者墮”,還有一句老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既然我們不能改變惡劣的電力作業環境,但可以不斷調整和鍛煉自己,安全工作。如果你是新手,多一份謙遜和謹慎,如果你是“老司機”,切勿盲目自信、自以為是,小心駛得萬年船,安全面前沒有什么旁門左道,謹慎,遵守規章作業,或許就可以避免電力事故的發生,切勿亡羊后再補牢。